網約車今后將納入出租汽車管理系統!
2017-10-20 09:36:28 行業資訊近日,記者從南寧市法制辦召開的《南寧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獲悉,根據新的修訂草案,明確對出租車進行重!新!定!義!
出租車將包括——
①巡游出租汽車(傳統意義上的出租車,下稱巡游車)
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
這也意味著,時下熱門的網約車將正式納入出租車管理范疇;同時,擬將對巡游出租車經營權有效期由原來的12年,調整為6年。
當天座談會上,來自出租車公司、網約車公司和客運站的代表們以及司機代表主要圍繞著6個點展開了討論。
問題一:出租車的經營權限問題
擬修改:
出租車將重新定義,即包括巡游出租汽車(傳統意義上的出租車,下稱巡游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擬將巡游車經營權有效期由原來的12年調整為6年。
意見建議——
現場不少出租車企業代表均表示不贊成將巡游車經營權改為6年。
部門回應——
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的代表表示,巡游車經營權有效期由12年改為6年是有依據的。調整為6年后,經營權將由原來的“有償使用”改為“無償使用”,這意味著出租車經營權將不再收取使用費。其次,6年到期后,符合規定、達到標準的企業仍可以申請續營,從而促使企業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
問題二:網約車是否應設置標識
擬修改:
明確網約車除了要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之外,車輛內要按規定粘貼網約車專用標識。
意見建議——
參會代表認為,在車外貼標識雖然易于識別,但可能會出現網約車不通過平臺電招,而是遇到乘客路邊招手即可讓其搭乘的情況,這會搶巡游車的生意。另一方面,網約車易識別后,遇到乘客招手的情況不停下是否屬于拒載,會不會被投訴,這也要考慮。
部門回應——
南寧市交通運輸局代表認為,既然是運營車輛,網約車還是應該要有標識。至于標識是放車內還是車外,如果放在車內如何張貼,是掃碼還是其他的方式,這些問題下一步還需要具體立法明確。
問題三:網約車如何開發票
擬修改:
出租汽車企業應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發票。
建議意見——
參會代表認為,網約車公司的發票經過稅務部門認可,可包郵可電子打印,沒必要局限于當地出租車發票,這不利于網約車企業等全國性企業的發展。
問題四:要不要設立專用通道
擬修改:
設置巡游車??空镜膱龅亟洜I者、管理者,應會同巡游車經營企業實施管理。
建議意見——
參會代表提出,能否參照外地經驗,在機場、車站等站場設立網約車等候通道,避免出現擠占通道排隊上客的情形。
部門回應——
目前車輛進站場搭客不收費,也沒有人管理,秩序比較混亂。將來由誰來管理,是下一步立法需要重點考慮內容。
問題五:關于行車路線的合理性
擬修改:
網約車駕駛員提供客運服務應當根據網約車服務平臺規劃線路或者乘客意愿選擇合理路線,不得繞道行駛。
建議意見——
參會代表認為,網約車平臺自動規劃的路線,依據的是百度地圖和高德地圖,雖說距離可能不是最近,但是可以在高峰時期避開一些擁堵,給交通減輕部分壓力。
部門回應——
網約車在派單過程中,提供的導航路線常常會增大行車距離,其實不利于乘客的出行。參會企業代表對此表示,目前大部分的行車線路和公里數都由平臺決定,很多乘客也是愿意的。
問題六:對違規的處罰是否過輕
擬修改:
未取得巡游車經營許可的機動車輛,設置巡游車頂燈、計程計價設備等營運設施、標志或者類似的設施、標志的,由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建議意見——
網約車平臺自身對網約車司機的處罰力度還是太輕,很多時候處罰措施只是不派單而已,建議相關企業處罰力度重一些,最好參照出租車公司的相關處罰規定。
部門回應——
現行的《南寧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通過網約車服務平臺安排提供服務的車輛及其駕駛員,應當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件。目前對無證經營網約車的相關處罰力度為,由交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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