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局對《黃山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進行解讀
2022-03-31 17:04:11 行業資訊3月30日,屯溪區召開新聞發布會,區交通運輸局對《黃山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進行了詳細解讀。
《黃山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自2017年4月1日實施以來,基本適應我市網約車管理工作的實際需求,實施效果較好。但隨著網約車新業態的快速發展,一系列政策、市場等因素變化,網約車在豐富了人民群眾出行體驗的同時,又出現了新的情況和問題,部分條款已不能完全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行業管理需要,亟需修訂完善。
據猿著網約車軟件開發公司了解,此次修訂主要針對細節進行調整。
增設條款
第十七條第三款——增加了平臺企業不得通過以租代售、收取高額風險抵押金等方式向駕駛員轉嫁或者變相轉嫁經營風險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增加聚合平臺應對接入平臺的網約車企業、車輛及駕駛員進行資質審核,不得接入未在黃山市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確保依規開展運營。
第二十六條——增加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信用記錄數據推送至信用部門的內容。
第三十二條——增加了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的條款,明確了合乘出行不屬于道路運輸經營行為,作為駕駛員、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各方自愿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事行為。在次數上,縣(區)行政區域內每車每天合乘不得超過四次,跨縣(區)行政區域每車每天合乘不得超過兩次。
刪除優化
第五條——刪除“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規定。
第九條第八款——刪除“在本市為個人自有車輛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申請人需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表述,實行人車分離管理,修改后為“在本市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所有人應與取得資質的網約車平臺公司簽約后,由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辦理”。
修改條款
第九條第四款——“燃油車排量不低于1.6L”修改為“燃油車排量不低于1.5L或1.4T”。
修訂后的《實施細則》放寬了經營準入門檻,令網約車和司機更容易取得經營許可,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出租車線下接單和線上接單兩不誤,對出租車而言,空車率有效降低。對乘客而言,在不影響線下打車的前提下,線上車輛供應更加充足。
如有對《實施細則》不理解之處,可咨詢黃山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城市客運科,咨詢電話:0559-2558956(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來源:黃山交通旅游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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